202411原站内容

    防控知识
    首页 > 防控知识 > 正文
    疫情防控期高校辅导员、班导师心理辅导指引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13:30 来源: 点击次数:

     

    疫情防控期高校辅导员、班导师心理辅导指引

     

    在疫情防控期,辅导员、班导师可按以下步骤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1.了解并评估现状。了解并评估学生的生活现状和身心健康水平,包括:对于疫情的认知和理解,面对疫情的情绪变化,疫情期间的行为状况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可使用简单、方便的心理学评估工具(如一些通用的抑郁、焦虑情绪评定量表)对情绪症状进行评定,或通过交流了解学生的抑郁焦虑状况,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专业老师。

    2.划分等级、分别辅导。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判断学生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分别采取措施。

    1) 对明显处于心理异常状态的学生(如情绪量表评估具有中、重度以上抑郁、焦虑症状),应及时帮助学生转诊至专业的心理援助平台或医疗机构,必要时应联系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2) 对于出现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可通过常规的心理疏导方法,开展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帮助其放松紧张情绪,同时可联系班级的朋辈心理互助员,通过朋辈互助来为其提供心理支持。

    3) 对虽有心理波动但无明显情绪问题的学生,可鼓励其制订学习和生活计划,以更积极的心态面对疫情。

     

    学校地址

    奎文校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

    滨海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汉江东一街02999号

    邮政编码

    滨海校区:262737

    奎文校区:261041

    联系我们

    值班电话:0536-3083601

    招生电话:0536-8527126   8218945  3083621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潍职团委

    学校接诉即办系统

    版权所有 2024 ©潍坊职业学院  鲁ICP备05019673号   鲁公网安备370705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