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潍坊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
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总支)、各部门:

    《中共潍坊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已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中共潍坊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健全党的

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

    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结合我院实际,对健全党的组织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建工作的基本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只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才能使党员增强党性,提高觉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使党真正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先锋队。
   二、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活动。主要内容有:
   (一)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二)传达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结合实际讨论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三)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遵纪守法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向党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听取党员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
   (五)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六)听取和讨论支部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内的有关工作,对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研究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八)组织党员参观、学习、访问,进行党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开展其他适合党员特点的活动。
   三、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组织关于组织生活的各项规定,使党的组织生活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一)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会具体内容由党支部根据本《意见》第二条的规定,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本支部实际情况确定。
   (二)党支部每学期召开党员大会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本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是研究讨论党支部(党总支)工作计划和总结、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党员奖惩和党支部(党总支)自身建设等。
   (四)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1—2次,主要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院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执行。
   (五)院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六)党课每学期上一次,由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党课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有教育意义的内容。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力,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的组织保证,各级党组织都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党支部(党总支)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关于组织生活的各项规定。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各支部(党总支)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实际对组织生活做出具体安排,严格考勤,保证组织生活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要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使组织生活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督促检查。党支部(党总支)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每学期结合总结、报告工作,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小结;院党委结合党支部(党总支)目标管理考评,不定期检查或抽查,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主题词:制度    组织生活   意见    通知

潍坊职业学院                                                          办公室200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