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外语系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应用外语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支部领导下, 由系团总支指导下的 、全系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 是院系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基本任务
(—)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
习、奋发成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系部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和意见。
(三)结合本系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
(四)维护校规校纪,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系部建设良好的秩序。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一)凡我系在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符合相关部门工作条件者均可成为本会员。
(二)会员招募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认真履行所在部门工作职责。
(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带头执行院、系决定,维护学院及系部权威。
(三)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多作贡献,在学习、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四)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工作中相互协作,反对言行不一和小团体主义。
(五)注重自身言行,弘扬正气,不发表对院系有反面影响的言论。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本会的相关会议,在会上适时发表自己的建议
(二)参与本会举行的活动。
(三)对本会成员实施监督,负责任的检举违纪人员。
(四)协助系部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五)参加院系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原则,在系党支部领导下和系团总支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 本会重大活动及事项由主席团讨论商定,实行主席负责制。
第八条 本会设秘书处、学习部、卫生部、纪检部、文艺宣传部、勤工助学外联部、体育部等部门负责相应具体工作。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在主席团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 各班班委会是本会在各班的基层组织,接受本会的工作领导,并在本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程参照《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定。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