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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专家组将于5月份对我院德育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为确保迎评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全院师生员工必须增强紧迫感,争分夺秒作好各项准备工作。请各支部、部门组织师生员工学习迎评知识,详细了解我院德育及校园文明建设的有关情况。
德育评估:省委高校工委在2002年7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德育工作评估的通知》鲁高工委[2002]通字12号)和《关于修订<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标准>的通知》(鲁高工委[2004]通字1号,为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评估标准指标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要求,在认真总结高校德育评估工作、广泛征求各高校和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标准(修订稿)》作了17处修订,并规定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德育工作检查评估按第二次修订的评估标准执行。省委高校工委要求全省高校德育评估工作于2008年上半年结束(2005年以后新建院校可延期至2009年上半年)。
校园文明建设评估:1997年,省委高校工委、省教委发布《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进行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的通知》,决定从当年开始,在全省普通高校进行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达到标准的学校,授予“文明校园”称号。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标的学校,今后不能获得各类整体性荣誉称号及表彰。
一、德育暨校园文明建设评估的目的
德育和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是加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对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高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优化育人环境,建立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检查评估,促使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我们要本着“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设施,改善条件,虚功实做,虚事实抓,软件硬化,把检查评估的过程作为加强德育和校园文明建设工作的过程,切实把我院德育和校园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德育暨校园文明建设评估的基本内容
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工作包括校园环境、学生学习环境、学生生活环境、学生课外文化娱乐活动、综合检查五部分共500分,450分以上为优秀。
德育评估工作包括领导与管理、德育工作条件、德育工作的实施、德育工作的效果四部分,共500分,450分以上为优秀。
具体的任务分解情况见我院网站“迎评在线”的“文件汇编”中的“潍坊职业学院德育评估任务分解”和“潍坊职业学院校园文明建设评估任务分解”。
三、德育暨校园文明建设评估的基本要求
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划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类。项目总分值为500分。评估分三个等级:450分以上为优秀,400-449分为达标,399分以下为不达标。
德育工作检查评估划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类。项目总分值为500分。评估分三个等级:450分以上为优秀,400-449分为达标,399分以下为不达标。
四、德育暨校园文明建设评估的基本方法
校园文明建设评估:(1)听取学校的综合汇报和单项汇报;(2)查阅有关文献资料;(3)实地考察;(4)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5)听课;(6)参观一次较大规模的文体活动;(7)测评;(8)反馈意见。
德育工作评估:(1)听取学校汇报;(2)检查档案资料;(3)实地考察;(4)进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随机访谈;(5)测评;(6)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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