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年5月23日

关于聘请潍坊市社会科学院名誉院长、资深研究员、特约研究员的通知


各部门:

  潍坊市社科院拟在全市范围内聘请名誉院长、资深研究员、特约研究员,具体条件和要求见附件。请认真组织申报,申报表16开)一式两份,务于52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送交科技与产业处。

                                                     科技与产业处


附件:

关于聘请潍坊市社会科学院

名誉院长、资深研究员、特约研究员的通知

潍社科联发[2007]20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各高等院校、中专学校,市直有关部门,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大企业,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沟通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与社会联系的渠道,搭建社科人才服务社会的平台,整合全市社会科学研究力量,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经研究决定,市社科院拟在全市范围内聘请名誉院长、资深研究员、特约研究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社科院为平台,组织全市社科界精英,发挥其专长,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和市政府的科学政策提供服务。同时,以此为基础,在全市营造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高水平社科理论研究人才队伍。

二、聘请数额

聘请名誉院长、资深研究员、特约研究员共计100人。

三、聘请范围:全市从事人文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研究(即除纯自然科学、纯工科研究以外)的所有人员。

受聘人员条件:

1、科研成果及水平:

   科研成果在全国或全省有重大影响;

   本人在所从事学科是国家、省或市学科带头人;

   科研成果没有重大影响,也不的学科带头人,但成果独特、前沿,有潜在价值。

2、职称、学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副高级以上职称;

   硕士以上学历;

   在某个学科或领域有特殊成就者不受职称或学历限制。

四、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对全市社科工作和市社科院工作有建议权;

   优先参与承担市社科重点规划课题研究,并获得资助;

   参加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予以优先考虑,并重点向省里推荐;

   优先成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委。

2、义务:

参与和完成社科院委托的市重点社科课题研究撰写任务;

积极为全市社科事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支持社科院的工作,维护社科院的权益和名誉。

五、推荐申报

应聘者需填写“潍坊市社科院名誉院长、资深研究员、特约研究员推荐表”(该表附后)并附一份1000字左右详细的个人简介。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于5月底前报送市社科院科研部。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99号市级机关办公大楼308室;

联系电话:8789227;

联系人:徐海燕。

潍坊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潍坊市社会科学院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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