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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科研工作安排,潍坊职业学院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暂定于12月2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评人员范围:学院正式教职工。
2.参评成果范围:2004年10月~2006年10月间完成的各类成果,具体如下:
(1)我院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院内立项);
(2)在正式刊物(含《潍坊高等职业教育》)上发表,第一作者为我院教职工的研究性学术论文(2000字以上);
(3)由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我院教职工主编或副主编(均为第一位)的教材与著作(包括画册)。
3.参评成果申报与评奖办法:
(1)参评人员务于2006年12月9日前,将“潍坊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请表”(从科技与产业处网站下载)以及与参评成果有关的科研成果鉴定证书、论文、教材、著作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科技与产业处。
注: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内容等页;
教材、著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内容简介、编写人员安排、编写说明、出版时间等页。
(2)科技与产业处将组织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评奖。
(3)对评选出的获奖成果进行公示。
4.说明:
(1)优秀科研成果奖分为优秀研究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教材奖与优秀著作奖四类,获奖名额以及奖励金额按《潍坊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规定》执行。
(2)送交材料要完整,不全者不予评选。送交的参评材料要真实,不得伪造,违反者一经查处,取消本届以及以后连续两届的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资格。
(3)对已经获得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再版教材、著作以及转摘论文等不得参加本届评选。
(4)每人每类成果申报数量限定为1项。
(5)本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时间紧,评选量大,参评成果持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相关材料送交科技与产业处,逾期不交者,视放弃本届参评权。
不明事宜,请与科技与产业处联系,联系电话:7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