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写要求
国家科委1994年10月发布了新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该办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有关科技成果鉴定意见有新的规定。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
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四条
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证。
第二十五条
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及时指出,并责成鉴定委员会或者检测机构、函审组改正。
二、鉴定意见书写格式
鉴定意见(草稿)
______年__月__日由____组织召开了“_________”成果鉴定会,与会专家听取了课题组的工作汇报,观看了_____
演示,经专家讨论鉴定意见如下:
1、
2、
3、
4、
5、
……
(以上写明该成果的创新性,技术特征,达到的技术水平等。)
建议或存在问题:
(该内容写明该成果目前存在的技术方面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注:对于天津市科委计划项目,如果验收会与鉴定会同时召开,在上面的鉴定意见前加入如下内容:
1、认定书中要求完成的主要研究内容,提主要几条;
2、写明已完成的预期成果,如样机、样品、技术指标、发表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