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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的住宿调整、分配由公寓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由学生处、公寓中心负责。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须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检查学生有无违纪行为,掌握学生动态,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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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校交纳住宿费和押金,到指定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因休学、转学、退学等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宿着,必须持所在系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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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住公寓后,认真检查宿舍内的家具、物资、设备,由舍长在“宿舍财产登记表”上签字保管到人。公寓内安放的家具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和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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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期间,未经学院同意,学生不准滞留公寓。毕业生离校时,公寓管理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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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上课、自习时间及在校实习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公寓。学生因病、因事确需回公寓的,须持系出具准假通知单,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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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应按作息时间就寝,不能按时回宿舍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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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内禁止使用酒精炉、煤油炉、蜡烛、电炉等用具;室内及走廊上不准燃烧废纸等弃物;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棍棒等物品违禁物品,公寓中心将会同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检查,查出的违禁物品除没收外,并在全院范围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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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私自动用总电源开关及保险设施;禁止私接电线安装插座等;禁止使用高音量设备;宿舍内不能存放和使用是热水器、电热杯、电热毯、电热锅等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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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其他同学的休息和学习,学生公寓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跳舞、溜冰、玩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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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门窗有损坏而找不到责任人者,由本宿舍成员共同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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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爬窗子、铁门、阳台等进入公寓,发生危险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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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内禁止饲养各类鸟、昆虫、猫、狗等宠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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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宿舍要随时落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宿舍内请勿存放现金,否则后果自负。不得将宿舍钥匙借给非本宿舍人员;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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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内家具和设施由学院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每个宿舍建卡登记,由舍长验收后签字。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按登记卡验收,齐全无损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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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如有小型维修项目(灯炮、灯棍、水嘴、换门窗玻璃),请到公寓管理中心登记,填写维修单,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安排专人修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