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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指导中心  
 
 
 
 
   
                        潍坊职业学院心理咨询指导中心
第一条 宗旨
学习心理健康理论,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运用心理健康理论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素质。
第二条 任务
开展各项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提供心理辅导。
第三条 机构设置
建立院、系、班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体系:
第一级是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指导中心,由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专职心理教师组成,总体负责全院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在团委、学生工作处设立专门办公室开展心理教育、咨询指导工作,以及对系心理咨询指导中心监管,和对 “阳光天使”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级是由各系的兼职心理辅导员及部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建立系心理咨询指导中心,对本系内学生心理异常现象,进行心理辅导;
第三级是各班选出“阳光天使”进行培训,负责发现并上报本班内心理异常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潍坊职业学院心理咨询指导中心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的文件精神,组织实施,经常汇报、反映、沟通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2、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掌握心理卫生基本知识,正确认识自身的生理发育变化,注意保护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建设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及环境建设。加强咨询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组织各种层次的培训教育,训练一支高素质的咨询人员。
4、设立心理咨询指导中心,建立学院心理咨询室,制定咨询室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室建设,创设良好的心理咨询环境和设施。建立咨询人员值班制度。做好咨询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资料的整理,建立好心理咨询日常记录。
5、利用各种途径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做好宣传工作,保证心理咨询能够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充分的服务。定期组织心理咨询讲座,提高学生、班主任、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开展心理咨询工作,设立心理健康专题网站,建立心理咨询信箱,拓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渠道,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专题活动。
6、组建和培训心理信息员队伍——“阳光天使”,随时掌握学生心理特点、变化和规律。
(二)潍坊职业学院系心理咨询指导中心职责
1、设立系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2、组织做好本系心理咨询员队伍,随时掌握学生心理特点、变化和规律。
3、负责本系“阳光天使”的日常培训和活动。
4、协助团委、学生工作处做好各项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工作。
5、建立本系部的学生心理咨询档案,有效、及时地解决学生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
6、建立本系部心理健康专题网站。
7、定期将学生心理问题整理、上报。
8、协助团委、学生工作处做好新生、毕业生的心理普查工作
(三)各班“阳光天使”职责
1、负责心理问题学生的发现和上报工作。
2、筹建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3、协助团委、学生工作处、各系部做好每年的“心理健康月”等各种活动的开展以及各种心理普查工作。
4、协助团委、学生工作处、各系部做好其他心理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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