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共青团 | 学生管理 | 助学贷款 | 心理咨询室 | 勤工助学 | 学生会 | 处长信箱 | 书记信箱

 

关于评选潍坊职业学院“十佳”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通知

【时间:2006年4月10日】  【来源:潍坊职业学院】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树立榜样,推广典型,激励先进,推动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经学院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全院“十佳”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候选人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潍坊职业学院现任辅导员、班主任。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500人以下的系1名,500—1000人的系2名,1000人以上的系3名。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工作努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三)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掌握为学生服务的本领,在工作中能针对我院学生实际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在育人和维护学院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四)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进步,关心学生困难,关注学生就业,引导学生成才,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工作成绩突出,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近两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五)工作有思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敢于创新。注重加强学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点、规律,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立志长期从事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设立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学生工作处。
    四、评选要求
各系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要在公开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并将其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和潍坊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候选人推荐表(附后)各一式五份于4月10日前报团委、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贾光勋、于涛 ;联系电话:8527128)
    五、评审及表彰办法
届时,评选委员会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对各系报送的候选人认真评审考察,评选确定出10名全院“十佳”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然后再从10名中推荐1名参加全省“十佳”学生辅导员的评选,评选出的“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于9月份在全院进行表彰奖励。
“十佳”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每两年评选一次。

附:潍坊职业学院“十佳”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候选人推荐表。

 

                                      团委 学生工作处

                                       


 

 

电话:0536-8527128 传真:0536-8527100 8527119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 邮政编码:261041
网站制作维护:团委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