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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等职业学校

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2006年4月05日】  【来源:潍坊职业学院】            

 

   

各系部:
    评选先进、表彰优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激励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根据潍坊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现就2005-2006学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03级、04级在校的具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机电工程系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个;

    信息工程系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个;

    商务与管理系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个;

    园林工程系省级优秀学生1个;

    应用外语系省级优秀学生1个;

    动物科学系省级优秀学生1个;

    农业工程系省级优秀学生1个;

    汽车工程系省级优秀学生1个;

    工艺美术系省级优秀学生1个;

    化学工程系省级优秀学生1个;

    机电工程系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

    信息工程系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 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 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 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 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 学年内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各系部要充分认识这次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员和候选班集体。在系内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候选人员和候选集体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并录入磁盘,随评优材料以word形式于11月7日前报团委学生工作处,在规定期限内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团委、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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