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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全面试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006-1-6 8:46:49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三个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达到提高管理水平、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目的,潍坊职业学院自2006年开始全面试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该院坚持学院目标与部门目标相一致、目标层层分解、学院宏观调控与单位自主管理相结合、注重过程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绩效优先的原则,于1月4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试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目标管理年限一般为一年。主要分为公共目标,即各部门都必须完成的目标,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工作、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系部业务工作目标,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团工作、收费工作、产学结合、工作创新。机关与后勤服务部门业务工作目标,包括服务管理、工作效率、队伍建设、工作创新和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学院每年度初与各部门签订《目标任务书》,年终进行考核。同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综合考核成绩为优秀的部门按部门职工全年津贴总数的5%增拨奖励津贴(部门自主奖励),部门年终个人履职考核优秀的比例为15%—20%;考核成绩为合格的部门不奖不罚,部门年终个人履职考核优秀的比例为10%—15%;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部门党政负责人履职考核优秀的资格,部门年终个人履职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评为优秀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个人年度履职考核时视同为优秀(指标单列)。某些单项考核为优秀的部门,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其中,系部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团工作、工作创新五个单项奖;机关和后勤部门设工作效率、工作创新二个单项奖;公共目标设卫生工作、综合管理工作二个单项奖。(潍坊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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